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疾病定义择优理赔方案的公告-太保人寿电话多少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疾病定义2020版”)。“疾病定义2020版”参考了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发展和革新,描述更加规范,并充分考虑了保险理赔服务的可操作性。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保寿险”)始终以“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为使命,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力打造责任、智慧、温度的“太保服务”品牌。近5年以来,中国太保寿险重大疾病保险累计赔付约86万人次,赔付金额超过246亿元。为做好新老规范及相关保险合同服务的有序衔接,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太保寿险现针对采用2007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疾病定义2007版”) 开发的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制定重大疾病定义择优理赔方案。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使用“疾病定义2007版”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具体产品清单详见:中国太保官网《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疾病定义择优理赔方案的公告》附件1:“择优理赔方案”适用产品清单)。

网址:https://life.cpic.com.cn/c/2020-11-17/1611822.shtml

(二)重大疾病首次确诊日期在2020年11月5日(“疾病定义2020版”颁布之日)及以后的理赔申请。

二、重大疾病定义择优理赔方案规则

客户就“疾病定义2007版”中某种疾病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时,在“疾病定义2007版”和“疾病定义2020版”中择优选择同类疾病定义之一进行赔付,(疾病名称对照表详见:中国太保官网 《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疾病定义择优理赔方案的公告》附件2:疾病定义2007版和2020版疾病名称对照表。网址:https://life.cpic.com.cn/c/2020-11-17/1611822.shtml)。

除该疾病定义选取更优释义外,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约定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若客户同时拥有多份“疾病定义2007版”的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就同一重大疾病对疾病定义的选择须相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太保寿险所有,如上述方案发生变化,将及时公告。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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