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项目(第二批)选题的通知-内蒙古基金

全市广大社科工作者:

为增强选题的科学性、针对性、实践性,更好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现就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项目(第二批)选题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以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主题,以提升学术原创能力为主线,以加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支撑,发挥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更好推动现代化建设和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二、征集内容

本次选题征集主要围绕以下三个专项:

(一)高质量发展智库专项。坚持把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两会”精神,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提出具有较大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选题。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正确把握民族工作重大关系,围绕推动民族问题相关研究方向和内容调整,提出具有独到视角的选题。

(三)历史文化专项。围绕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正确把握百年党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围绕内蒙古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出具有重大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选题。

三、选题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具有厚重的学术分量、突出的实践价值,体现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

2.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和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和参考价值的选题。

3.选题名称要科学、严谨、规范,体现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

4.选题理由充分、合理,要避免和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部门已立项的项目重复。

5.基础理论研究要紧密结合内蒙古特色学科和研究领域,反映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

四、具体事项安排

1.选题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2.选题以电子版形式发送

电子邮箱:whsskl@163.com

联系人:郝璐 电话:0473-3998311

附件: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项目(第二批)选题推荐表。

乌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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