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嘉峪关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落实2019年9月1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90号)文件精神,深化我市出租汽车行经营权业改革,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加大力度治理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乱象,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嘉峪关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02制定《管理办法》目的和依据?
制定《管理办法》目的是为了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行为,维护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乘客、出租汽车企业以及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出租车行业改革;制定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90号)。
03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遵循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安全运营、优质服务的原则。
04出租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中如何定位?总量如何控制?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特点、交通需求、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出行需要。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出租汽车的总量实行动态调整和控制。
05《管理办法》有哪些鼓励、奖励办法?
一是鼓励、支持出租汽车行业推广使用纯电动、天然气等环保节能车辆,鼓励出租车企业提供网络化服务,建立叫车服务平台,鼓励发展无障碍出租汽车,为特殊乘客的出行提供服务。
二是鼓励出租汽车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形象,依法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和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竞赛、优质服务和文明创建等经常性活动。
三是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守法遵章、文明服务、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事迹突出的驾驶员予以表彰奖励。